3月18日,两名中国籍男子被控在非洲非法偷猎及交易象牙 来源:坦桑尼亚《公民报》 |
据坦桑尼亚媒体《公民报》(The Citizen)报道,3月18日,两名中国籍男子被控在非洲非法偷猎及交易象牙,坦桑尼亚地方法庭判处每人30年有期徒刑或缴纳罚款人民币1.5亿元。
审理此案的坦桑尼亚Kisutu地方治安法庭认定这二人,许富杰和黄晋(音译)非法拥有706根象牙。 这意味着有226头大象因此而死,而这些象牙重1.8吨,估计价格为54亿先令(约2000万元人民币)。
坦桑尼亚中文媒体《华侨周报》创始人南庚戎告诉搜狐国际,这应该是目前已知的坦桑尼亚针对象牙偷猎、走私犯罪等行为最严厉的判罚。
据《公民报》3月19日报道,许富杰听到法庭的判决结果时,当场几近崩溃。
案涉坦桑尼亚三年内被杀大象的四分之一
据《华侨周报》报道,2位被告2010年入境坦桑尼亚,2013年被捕。三年中,一直住在达累斯萨拉姆市米科切尼B区的犀牛路(Kifaru)上,从事的生意主要是大蒜进口和海产品出口。
2003年,因警方在两人住所放大蒜的麻袋中发现大量象牙,许富杰和黄晋被捕。据《公民报》报道,其时,坦桑尼亚旅游部部长Kham Kagasheki亲自领导了对二人的抓捕行动。二人的邻居目睹了抓捕行动的全过程。
调查人员称,数量巨大的象牙是从林迪市(Lindi)、姆特瓦拉市(Mtwara)和鲁沐玛(Ruvuma)地区运往到累斯萨拉姆,然后在一个叫做Kinondoni Biafra的地方出售中国人的。
从数量统计来看,许富杰和黄晋涉案的706根象牙来自206头大象,这个数字是2010年到2013年间,坦桑尼亚被杀的所有大象的四分之一。
或曾花9万元贿赂野保部警察及官员
据《公民报》报道,该案目前还在Kisutu地方治安法庭的审理当中。两名被告一直坚称自己无罪,他们的辩护律师Edward Chuwa和Nehemia Nkoko表示将进行上诉。
地方治安法庭的法官Cyprian Mkeha还判定,两人企图向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警察和官员贿赂3020万先令(约9万元人民币)。单凭这一项罪名,二人就要服刑5年并缴纳坦桑先令1百万元(约为人民币3000元)的罚款。
Chuwa和Nkoko在法庭上抗辩道,起诉方并没有二人贿赂警察和官员的证据作为呈堂证供,并且,在起诉书上的二人非法拥有的象牙数目是706根,但是法庭上提到的案件涉及的象牙数量是728根。
但该案的检控官Nchimbi认为,已经有足够的证据判定二人是坦桑尼亚的非洲象牙偷猎集团的领导者和财务管理者。
对此,法官Mkeha表示9名目击者的证词和口供已经非常充分。他说:“考虑到法庭证词和这个国家由于少了226头大象而遭受的巨大损失,很明显这2名被告是对坦桑境内大象种群的巨大威胁。而这9名目击者的供词完全能解释清楚该案可能存在的合理怀疑。”
坦桑尼亚反大象偷猎行动升级
据《公民报》报道,此案是坦桑法院近来围绕象牙盗猎走私而进行的长刑期判决系列之一,也是坦桑尼亚反象牙偷猎行动升级的信号。
去年10月,国际媒体疯传的“中国象牙女王案”涉案规模与此类似。当时,美国大象保护组织Elephant Action League曾发布报告称,700余根象牙的走私规模,已经是非洲象牙走私史上最重大的案件。
2015年10月5日,中国籍女子杨凤兰曾因为涉嫌走私相似数量(1.9吨、707根)和同等价值的象牙(价值54亿先令)被Kisutu地方治安法庭起诉,面临30年的刑期。搜狐国际曾做过详细追踪报道,该案因为警方证据不足,需要重新取证,目前还在当地法庭的审理当中,杨凤兰也仍在狱中羁押。
在接受搜狐国际采访时,《华侨周报》创办人南庚戌表示,象牙走私给非洲华人的声誉带来了极大的恶劣影响,这些零星出现的犯罪分子,让外界对非洲华人的正常经商和善举产生了疑问。如果二人罪行属实,坚决支持当地法庭符合司法程序的合理判决,并呼吁在非华人不要去碰任何一根象牙。
他还说:“监禁三十年,或罚金1.5亿人民币,看起来似乎判得重了一些,但如果属实,我想说:‘你们罪有应得。祝你们好运!’ ”
近年来,坦桑尼亚等东非国家打击象牙盗猎和走私的行动中,屡有华人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