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颠覆性技术”这一概念越来越受到智库学者和产业界人士的青睐。之所以受热捧,与2013年美国智库发布的两份报告有较大关系。2013年5月,美国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颠覆性技术:将改变人类生活、商务和全球经济的前沿技术》研究报告,预测了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3D打印等十二项技术是未来的颠覆性技术,具有十分可观的市场前景。同年9月,美国智库新美国安全研究中心也发布了《游戏规则改变者:颠覆性技术与美国国防战略》研究报告,认为要凭借技术领先优势维护美国国家安全,建议美国防部未来重点投资研发3D打印技术、无人系统技术、定向能武器技术、网络战技术、可提升人的生理与认知能力的使能技术等五项颠覆性技术。
其实,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滕森教授早在1995年就提出了颠覆性技术的概念。当前,从国内学术界和产业界对于颠覆性技术的讨论来看,要么偏重于概念的炒作,要么盲目叫好、人云亦云,真正冷静分析的不多。笔者认为,若不厘清国内对于颠覆性技术认识的误区,对我国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将带来负面影响,有可能不知不觉地步别人的后尘,到头来离自主创新的目标越来越远,甚至对国家安全带来不可忽视的风险。
误区之一:把未来的技术预测视为一定会发生的现实技术。既然是预测,就有一定的预测概率,就有可能成为现实,也有可能无法成为现实。但国内不少研究脱离预测分析的前提和各国技术创新的国情制约,空谈所谓的颠覆性技术,恐怕有时空错乱之嫌。
误区之二:过于强调技术本身而忽视技术物化后的运用效果。技术本身不能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必须是在其物化为产品并被合理运用后才会产生颠覆性影响,技术创新是一个具有生命周期的链条,从技术发明到产品设计到市场转化再到应用效果的体现,每一个环节都有其风险。因此,目前国内研究颠覆性技术本无可非议,但若只强调技术本身如何如何颠覆,而忽视技术物化、市场转化及应用实践的过程研究,对于颠覆性技术的认识恐怕如盲人摸象。
误区之三:过分强调技术跨越而忽视技术积累的重要性。颠覆性技术一旦在手,不仅少走弯路节省时间,还能带来巨大的效益,这种功利化的憧憬是导致人们对于颠覆性技术热衷着迷的重要原因。但是,对于大国而言,科学技术和产业体系的发展不能过分依靠跨越甚至天上掉馅饼,而必须遵循科技创新的一般规律,加强重要科技领域的技术储备,塑造科技发展-市场效益-国家战略相协调的技术生态氛围,才会有助于科学技术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
误区之四:过分看重颠覆性技术的预测结论而忽视预测本身是否科学。但凡智库提出一份研究报告,总是与某特定的背景紧密相关,或是为了给政府提供咨询参考提振产业信心,或是为了提升智库本身在业界的存在感,或是为了争取对智库其他相关项目的支持。预测分析的方法无论多么完美,都要受到开源数据是否完备、数据处理人员是否细心、政策分析人员是否有个体偏好等因素的影响,若再考虑到市场本身的动态性和各国国情的差异性,预测的结论只能作为一时的参考,而不能过分地迷信。
误区之五:过分强调颠覆性技术的概念而忽视颠覆性技术的应用对象。谈到颠覆性技术尤其是军事领域的颠覆性技术,实际上暗含了颠覆性技术应用对象——即要作用于谁、颠覆谁——的问题。国内在研究颠覆性技术的时候,如果忘记了颠覆性技术的应用对象而笼统地谈颠覆,只是一味强调概念,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喊颠覆,不仅会轻易落入对手设下的“技术陷阱”或战略圈套,而且将浪费大量的宝贵资源。
我们对于颠覆性技术的认识,应有常识判断,应遵循技术发展的基本规律,尽可能地实现重大创新,为军事斗争探索非对称的制衡制胜手段。我们要提高技术认知力,确保不被敌实施技术突袭,更不要把别人的需求当成我们的需求。因此,对于颠覆性技术的认识,无论是战略分析人员还是技术管理人员,都有责任秉持足够的科学理性和高度的战略警醒。
(作者系国防科技大学国家安全与军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朱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