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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西安2月3日消息(记者雷恺)今天(2月3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渭南乐康乳业“毒奶粉”案件的侦办情况。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件已经被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侦破,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等部门紧密配合,大力开展清缴、召回和销毁工作。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介绍说,渭南乐康公司奶粉三聚氰胺超标的污染源是临渭区故市镇社会人员马双林销售给该企业的10吨奶粉。马双林于2008年4月至8月从陕西大荔荔华乳业公司购入20吨奶粉。2009年9月和10月分两次将已经过期的奶粉10吨销售给乐康乳业。
乐康公司从马双林处购买了10吨过期乳粉后,在未获得所购乳粉三聚氰胺检测合格报告,且未将所购奶粉送检的情况下,公司总经理张文学授意主管生产副总兼车间主任朱书明,将从马双林处所购10吨乳粉按1:2.5左右的比例,在包装车间利用振动筛与乐康公司自产的乳粉搅拌生产掺混奶粉,其中28吨销售给了广东潮安县龙信食品公司。
渭南乐康乳业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超标案件发生后,陕西省政府、渭南市政府高度重视,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省质检局、省公安厅等部门紧密配合,大力开展清缴、召回和销毁工作。
马双林于2008年4月至8月从陕西大荔荔华乳业公司购入20吨奶粉,除10吨卖给乐康公司外,2008年6月至8月陆续还零售了3.44吨,剩余的6.55吨,2009年1月15日已被追缴并填埋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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