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佣金,孙子让已逝爷爷“背户”
发稿时间:2026-06-30 05:45:00 作者:李至鑫 杨雪辉 来源: 检察日报
本报通讯员 李至鑫 杨雪辉
4月3日,经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一起利用已故老人身份信息、违规为32辆二手车办理“背户”案作出宣判。黄某国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车辆过户需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非本人到场办理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但部分二手车行业从业人员为牟取私利,违规开展办理车辆“背户”代办业务。
2025年8月17日,凌源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在业务审核时发现异常数据: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时年94岁的黄某名下集中出现32笔二手车过户记录,这些业务均为他人代办,且缺乏合理的委托手续。工作人员进一步核查户籍信息后发现,黄某已于2018年7月去世。次日,车管所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5年8月18日,民警电话传唤犯罪嫌疑人黄某国到案,其对盗用已故爷爷黄某的身份证件违规办理车辆过户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黄某国在凌源从事二手车代办业务。2018年,黄某去世后,他私自留存爷爷的身份证件,未按规定交回公安机关依法注销。
在日常开展业务中,不少买家为逃避税费、简化办事流程,或是避免车辆违章影响自身驾驶证记分,向其提出“购车但不落户到本人名下”的需求。为促成交易赚取佣金,黄某国打起了爷爷遗留身份证的主意,认为“用岁数大的人的身份信息‘背户’方便,且是自己爷爷,没人会注意到”。
2022年3月,黄某国伪造委托手续,首次将一辆二手车过户到黄某名下。尝到甜头后,黄某国便愈发肆无忌惮,还将该身份证借给同行使用(同行对黄某已去世一事毫不知情,因不知情、系偶尔为之,无犯罪故意,未被追责),每次收取50元至100元的费用。
2025年8月19日,公安机关以黄某国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黄某国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虽涉及32辆车,但其个人实际获利仅1500余元,且无违法犯罪记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足以防范社会危险性,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今年1月14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黄某国明知黄某已去世,仍擅自留存、使用其身份证件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且作案时间跨度长、涉案车辆数量多,社会影响较坏,属“情节严重”,应以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月,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