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动售卖机“零元购” 贪小便宜栽了大跟头
发稿时间:2026-06-23 03:24:00 作者:蒋杰 陈炜莹 蔡雨妗 来源: 检察日报
发现微信余额不足扫码仍能开柜取货,就在自动售卖机开启了“零元购”。经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28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月的一天,张某在公寓楼下看到一台自动售卖机,想买点零食却发现自己的微信账户余额不足,想着试试看扫码能不能打开柜门,结果意外发现系统存在明显漏洞:自动售卖机支持先取货后付款,账户余额不足,柜门也可正常开启取货,实时扣款时页面仅提示支付失败。这一发现让他把系统漏洞当成了免费“薅羊毛”的捷径:既然不用付钱就能拿走商品,那就“不拿白不拿”。
回到住处,张某把这一发现告诉了室友小琴,二人一拍即合,组队开启深夜“扫货模式”。由于之前使用的微信号因未付款无法再开启柜门,两人便多次更换微信账号,反复扫码开门。原本便民的自动售卖机,被二人当成了随拿随取的免费“零食库”。
商家在核对账目时发现异常——多笔订单扫码开门,却无对应支付记录,且集中发生在深夜,于是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监控追踪、支付信息比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月27日中午,张某和小琴准备再次“零元购”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张某和小琴共计作案7次,涉案金额700余元。
3月26日,该案被移送至余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于4月13日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小琴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蒋杰 陈炜莹 蔡雨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