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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证戳穿罪犯假死骗局

发稿时间:2026-03-31 07:00:00 作者:王艳青 张斌 来源: 检察日报

  罪犯为逃避刑罚执行,挖空心思编造各种借口妄图拖延甚至逃避执行,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效果,损害了司法权威。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就发现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25年4月起,垦利区检察院对“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进行专项检察。其中发现,有4名罪犯因在收监执行前死亡而未交付执行,其中3人为垦利籍罪犯,1人为河北籍罪犯。

  对此,该院检察官逐一核实。针对垦利籍罪犯,检察官通过走访罪犯所在辖区派出所,查看其户籍注销证明材料,证实3名垦利籍罪犯确已死亡。

  对于河北籍罪犯栗某,检察官经核查发现,栗某于2024年10月9日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垦利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后栗某因腿部受伤需要手术治疗未交付执行,2025年7月,垦利区公安机关根据系统内户籍注销情况确认其已经“死亡”。对此,垦利区检察院向栗某户籍注销地派出所发函询问,要求提供户籍注销的证明材料。

  当地派出所回函说明,系根据栗某妹妹栗某菊提供的火化场火化证明,为栗某办理的注销户籍手续。十天后,该派出所又开具了栗某户籍注销存疑的情况说明。2025年9月初,办案检察官梅金泉赴河北进行实地调查。

  检察官在该派出所调取了栗某户籍注销的相关材料后,又前往火化场核查其火化事实。火化场工作人员通过查询,证实该火化场并未火化过栗某,也未出具火化证明。检察官随即将该线索反馈当地派出所。

  最终,河北当地派出所经调查确认栗某的火化证明系伪造,对持假火化证明的栗某菊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恢复了栗某的户籍。2026年1月15日晚,公安机关将栗某抓获归案。1月22日,栗某被移交鲁北监狱执行刑罚。针对栗某或栗某菊伪造火化证明的行为、栗某菊包庇行为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