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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文身说不!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司法保护伞

发稿时间:2022-12-20 21:27:00 作者:童画 王畅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童画 王畅)近日,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紫丁香”未检办案团队从个案办理出发,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辖区内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场所进行统一治理。

  今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浦东检察院检察官是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中,发现相关线索的。

  “你手上有什么?遮遮掩掩的。”“紫丁香”团队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寻衅滋事案时,注意到一个细节:小明与检察官交流时总是有意无意地遮挡自己的手部。在他签笔录时,检察官发现,其手部及手臂上有大面积文身。

  小明称,自己因为好奇心和攀比心,曾文身超过10次,甚至会在同一处反复文身,累计花费上万元。现在这些文身让他后悔不已,这不仅让他找工作困难重重,更给他身心带来很大困扰,“一到换季就会很痒,特别痒。走在大街上,别人也总是用异样眼光打量我。”

  检察官随即在辖区内12所中职学校发放了6000余份调查问卷,发现约有1%的未成年人有过文身经历,在文身上花费几十到上万元不等。为其提供文身服务的机构有专业文身机构,也有医疗美容机构,甚至还有路边不知名的小店。其中不少孩子表示,文身后出现皮肤瘙痒等不适症状,有的还产生了一些心理困扰。

  为此,浦东检察院对辖区内10多家涉及文身服务的文身机构、医疗美容机构等场所进行走访,发现只有一家文身机构明确标识了不得向未成年人文身,不少商家并不了解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的规定,甚至没有营业执照。

  检察官指出,这些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不仅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并向未成年人传递了不良社会风气。

  为贯彻落实新规,浦东检察院联合多方,组织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召开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协商会”,就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监管问题开展讨论,后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排查与监管,对经营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或处罚,通过与相关经营机构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加强普法宣传等形式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

  “最基本的是要在显著位置标识‘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另外相关部门要对文身行业从业经营者进行法治宣传。”检察官介绍,相关行政部门随即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开展了监督整改工作。

  随后,浦东检察院未检部门积极对相关经营门店开展跟踪回访,以确认整改是否落到实处。同时,检察官利用回访机会,再次向营业机构进行普法宣传,强调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的重要性。

  浦东检察院检察官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针对文身乱象对不特定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检察机关应该履行公益监督职责,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司法保护伞。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