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新闻

首页 >> 法治 >> 正文

深圳检察机关公布扫黑除恶常态化典型案例

发稿时间:2022-12-09 20:09:00 作者:刘芳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  记者 刘芳)12月8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深圳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常态化及护航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先后批捕涉黑恶案件14件44人,起诉19件52人,办理上级机关督办案件2件。

  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市检察院成立涉黑恶案件指导办案组,建立涉黑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提升办理涉黑恶案件专业化水平。

  据介绍,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共办结上级机关交办线索8条,共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7件。

  2020年1月起,深圳市陆续发生80余起“碰瓷”公共汽车案件。陈某飞、徐某明等人分别纠集多名同伙,经常驾驶豪华小汽车,在深圳市区道路专门寻找运营中的公共汽车作为目标,趁公共汽车变道时,故意“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对驾驶员实施敲诈勒索,形成以陈某飞、徐某明等人为首要分子的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被“碰瓷”的驾驶员,只能主动提出或被动接受赔钱“私了”。这一团伙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汽车驾驶员及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5月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对陈某飞等11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同时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认罪态度好、参与作案少的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针对该案件暴露的三家公交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考核制度不科学等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公交公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

  上世纪90年代,梁某光利用其香港“水房帮”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背景,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深圳市原宝安区观澜一带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梁某光建立起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黄某林、赵某强、林某兴、唐某军、陈某虎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刘某勇等55人组成的人数众多、层级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是在深圳市原宝安区观澜一带具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本案系深圳市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以来办理的重大涉黑专案,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抽调市、区两级院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协同作战。本案在组织存续时间认定、追诉期限认定等方面存在难点,专案组经过深入研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2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行政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等罪名依法对被告人梁某光等6人提起公诉。庭审阶段,专案组有力指控了该组织所实施的违法犯罪事实,并注重释法说理、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该案件暴露的市场主体注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管部门及时进行整改,使案件的办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责任编辑:白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