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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聚焦就业歧视家庭暴力 全方位保护妇女权益

发稿时间:2022-11-25 18:39:00 作者:韩飏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今天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10件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案例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更加注重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10件,9件为行政公益诉讼,1件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妇女劳动权益行政公益诉讼中,咸阳市渭城区多家超市、商场等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存在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不到位的问题,如未保障哺乳假、未组织定期体检、未制定或落实预防、制止女职工在劳动场所遭受性骚扰的制度等,损害了广大妇女劳动权益。

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开展社会调查。

  2022年6月至7月,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损害妇女劳动权益问题,以“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并向渭城区人社局公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公开听证会。

  2022年9月,渭城区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各用人单位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办案过程中,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渭城区妇联联合印发了《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并设立“渭城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选聘60名街办和社区工作者作为联络员,建立起“渭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的妇女权益保障网格化管理机制,机制建立以来,已接待来信来访妇女120余人,救助符合条件的妇女28人,发放救助金15万余元。

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和妇联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聘任联络员。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诉王某红侵犯孕产妇生育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典型案例之一。2016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王某红利用在卫生院的工作便利,向他人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等生育信息计25124条,非法获利人民币33200元。据悉,上述信息被转售给当地母婴店和儿童摄影馆,用于定向推销母婴产品、新生儿照相等产品或服务。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到卫生主管部门调查取证。

滨海县人民检察院调取孕产妇生育信息。

  2021年4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存在泄漏公民个人信息隐患问题,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向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滨海县卫健委立即召开全县医疗机构警示教育大会,签订信息安全保密责任状,建立孕产妇、新生儿信息专人保管、“双人双密”的保护制度。

  同年4月22日,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向滨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月2日,滨海县人民法院以王某红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判决王某红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币三万三千二百元,并在本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理解适用兜底条款,围绕未依法履行反家暴职责等其他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积极稳妥探索开展相关领域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指导各级检察机关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激活现有的反家暴治理机制。

  “对不履行报告、告诫、救助、保护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职责侵害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邱景辉说。

  邱景辉指出,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不断深化与全国妇联共同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并衔接落实多元帮扶。及时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对出现心理创伤或者精神损害的,协调实施心理治疗。

  (最高检供图)

责任编辑:白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