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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两名被征收人请求政府公开拆迁补偿信息获法院支持

发稿时间:2021-09-09 17:18:00 作者:任明超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任明超)近日,海南省海口海事法院做出5份行政判决,基本支持了三亚市两名房产被征收人提出的让三亚市天涯区政府公开相关的拆迁补偿信息,以“保证征收补偿的公开和公平,消除被征收人不公平补偿的疑虑和担心”。

   两名被征收人为三亚鹿城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城公司”)、三亚卢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氏公司”),两家公司于2021年3月8日、4月6日向天涯区人民政府提交了5份关于三亚市南边海环河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鹿城公司、卢氏公司均要求公开“南边海环河口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结果以及分户补偿、赔偿情况的详细全部资料”。鹿城公司还另外要求公开“2018年1月21日参与对鹿城公司房屋及附属设施实施违法强制拆除的单位和人员信息”;公开“在拆除位于三亚市南边海路112号房屋及附属设施等财产过程中闹事的报案材料及报案人的详细全面的身份信息”;公开“强制拆除鹿城公司位于三亚市南边海路112号房屋及附属设施等财产的实施方案”。

   天涯区人民政府在给两当事人的五份答复书中,以“涉及个人隐私”“不掌握”“经检索方案不存在”“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等为理由拒绝公开,因此被鹿城公司、卢氏公司起诉至海口海事法院。

   针对天涯区政府拒绝公开的理由,海口海事法院认为,“涉及个人隐私”的,应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政府应对“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进行衡量;应提供“经检索方案不存在”的证据材料;不掌握的报案信息则属于治安行政管理或刑事司法管辖范畴。

   海口海事法院因此作出判决,其中天涯区政府给郭世宇的四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有三份被撤销,并重新做出答复,一份不掌握报案信息的答复书予以维持。天涯区政府给卢氏公司的公开申请答复书被撤销,并要在法定期限内向其公开“南边海环河口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结果以及分户补偿情况”。

  在针对卢氏公司的判决书内,海口海事法院在“本院认为”部分强调,卢氏公司作为三亚市南边海环河口棚改项目的被征收人,有权知道房屋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情况,为了保证征收补偿的公开和公平,消除被征收人不公平补偿的疑虑和担心,天涯区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向卢氏公司公开其申请的相关房屋调查结果及分户补偿情况。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