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新闻

首页 >> 法治 >> 正文

涉二孩抚养权、探望权问题突出 上海法院保护婚姻家庭纠纷中未成年人权益

发稿时间:2021-05-26 15:54: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5月26日电(姚卫华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向社会发布《婚姻家庭纠纷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通报该院2018年以来婚姻家庭纠纷中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和审判机制,并发布8件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一中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婚姻家庭纠纷二审案件751件,涉及834名未成年人,其中,二孩家庭增多引发的新问题值得关注。上海一中院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显示,婚姻家庭纠纷中涉二孩抚养权、探望权问题日益突出。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郭海云介绍了其中两个典型。

  一起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拥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一审法院酌情确定父母双方各抚养一个。上海一中院在二审中查明,夫妻分居期间,两个孩子均由母亲照顾,且大儿子因不愿与母亲和弟弟分开,产生焦虑情绪。上海一中院认为,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将二孩判归一方直接抚养。结合本案母亲的抚养意愿、能力和条件,改判两个孩子均随母亲生活。还有一起案件中,两个孩子随离异父母分居两地。上海一中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探望方式,使两个孩子获得更多相处机会。

  “我们要主动转变审判理念,在尊重涉案未成年人权利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既注重父母对子女探望的情感需要,也充分考量子女间手足情的满足和实现,以保障未成年人的情感利益。 ”郭海云说。

  据悉,白皮书公布的案件主要涉及未成年人直接抚养权归属、抚养费主张和一方探望权实现等问题。

  婚姻家庭纠纷中涉未成年人案件具有五大特点:

  ——涉诉未成年人低龄化。经统计,0-8周岁的涉案未成年人数占总涉案未成年人数的70.7%。由于未成年人年龄小难于表达自身意见,父母更易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较少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未成年人随母亲生活占比高。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随母亲一方生活占比高达74.24%。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社会与家庭生活习惯,母亲在家庭中对子女承担了更多的抚养责任。此外,《民法典》规定,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同等条件下,法院更倾向于将低龄未成年人判由母亲直接抚养;

  ——未成年人真实意愿得到尊重。在104件听取未成年人关于直接抚养权意愿的案件中,上海一中院对涉案未成年人意愿予以尊重。《民法典》实施后,未成年人年满8周岁的,在处理抚养关系问题上应尊重其意愿;

  ——裁判确定的抚养费金额呈上升态势。数据显示,三年间抚养费在1000元以内的数量明显下降,所涉未成年人数仅占16.4%。而抚养费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的数量呈总体上升趋势;

  ——拖欠抚养费现象仍较为突出。在审结的涉抚养类纠纷案件中,56.14%的案件系要求补付抚养费或支付额外教育费等。拖欠抚养费占比较高的原因集中在需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将抚养费与夫妻财产分割相联系;或将探望权能否实现与抚养费相挂钩;或为报复为难对方,恶意拒付。

责任编辑: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