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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两年广州全市劳动争议案三成多涉女职工

发稿时间:2020-03-07 19:39:01 作者:苏佳霖 林洁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广州中院供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苏佳霖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林洁)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线上+线下的形式,通报了女职工权益保护诉讼情况及典型案例。通报指出,2018至2019年广州中院共受理二审劳动争议案件8785件,涉及到女职工案件3143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35.8%。

  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陈冬梅庭长表示,从案件类型来看,涉女职工劳动纠纷仍以工资争议为主,主要是在基本工资、加班费等薪资待遇方面存在纠纷,该类案件644件,约占涉女职工案件总数的20%。单独就“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提起诉讼的有151件,占女职工案件总量的4.8%。“这说明,经过多年的引导和宣传,用人单位在对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方面日趋完善。”

  从侵权事由来看,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形式呈多样化趋势。主要体现在有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休完产假后,既不安排到原有岗位上班,也不提供新的岗位给女职工;有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有的用人单位降岗降薪无充分依据;有的用人单位以生产经营困难为由解除与“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有的用人单位剥夺合法生育的女职工休奖励假期权利等。

  从维权重心来看,从“三期”待遇逐渐往岗位调整转变。现在更多女性基于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在职业提升、岗位安排上提出了新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的岗位调整更易引发争议。据统计,因调岗调薪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件379件,占女职工案件总量12%。这意味着女职工对自身职业发展、职场竞争等方面日趋重视。

  近年来,广州中院注重加强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深入推进“健全矛盾多元化解”、“完善公正高效审理”、“深化司法服务延伸”三大工作机制,审结了一大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具的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广州中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不断开拓创新,依法公正维护妇女就业权利,切实为妇女建功立业提供司法保障,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创广州女职工权益保护审判工作的新局面。”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耀庭对下一步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