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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 浙江57名虚假诉讼当事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发稿时间:2020-01-09 19:51:01 作者:王华卫 董碧水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1月9日电(王华卫 中青报 中青网记者 董碧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通报了2019年全省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成绩单”,有57名虚假诉讼当事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据介绍,2019年,浙江全省法院发现识别虚假诉讼案件2109件,罚款425件,拘留58件,涉罪线索移送公安1033件,定罪216件。其中,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99件158人,同比分别上升98%和52%。

  “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了社会诚信。”浙江高院副院长陈志君说,为此,浙江高院于去年3月在全省部署“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民间借贷等领域的虚假诉讼。

  据介绍,浙江各级法院查处的涉虚假诉讼案件中,约80%集中在民间借贷领域,重点打击“套路贷”。2019年,全省法院审结“套路贷”犯罪案件484件2097人,涉案金额10亿余元。

  为破解打击虚假诉讼“最后一公里”,在广泛调研和实践基础上,浙江高院分别于2019年12月、今年1月制定下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有关问题的解答》、《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其中不仅规定“双方串通型”的虚假诉讼,而且将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方欺诈型”虚假诉讼也纳入其中,将“单方”伪造、变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进行规定。

  “体现了从严打击的特点。” 陈志君说,对虚假诉讼制裁,浙江从不同诉讼阶段,也对虚假诉讼行为人采取了训诫、罚款、拘留、赔偿损失、失信惩戒以及刑事处罚等措施。

  2019年底,浙江高院还制定了《关于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的意见》,并与省信用中心进行对接,首批57个虚假诉讼失信人信息报送省信用中心,纳入“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名录,并在“信用中国(浙江)”平台上发布。

  据了解,将虚假诉讼失信人信息纳入全国失信人信息平台,这在全国省级层面尚属首创。“以后,全省各级法院将按月报送,促进诚信诉讼,助推信用浙江建设。” 陈志君表示。

  (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