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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法院庭长被刑拘取保后仍审案被双开

发稿时间:2020-01-05 22:36:02 作者:朱娟娟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武汉1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4日发布通报称,针对网民反映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分水法庭原庭长胡敬中被刑拘取保候审后仍参与审案”,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完结。胡敬中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通报称,曾任汉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孝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学伟被免职,调离法院系统,给予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现任汉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忠东免职,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涉及汉川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其他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2019年11月12日,有网友反映,“汉川一法院庭长开警车窝藏疫苗案通缉犯被刑事拘留后继续回法院审理案件”。11月13日,汉川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汉川市委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相关情况将适时公布。

  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10月16日公布了《胡敬中窝藏、包庇二审刑事裁定书》。

  胡敬中,男,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原分水法庭庭长。2016年3月,山东省庞某等人非法经营疫苗的犯罪事实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雷某系庞某案上游涉案人员之一。在雷某(注:系胡敬中小舅子)逃匿过程中,胡敬中在明知雷某涉案在逃的情况下,于2016年3月21日驾车将雷某带至湖北省嘉鱼县孙某莲处藏匿,并帮助其购买电话卡供其使用。同月27日,胡敬中又再次帮助雷某联系刘某,帮助雷某在刘某位于汉川市的家中藏匿。

  2016年4月1日,雷某在刘某家中被抓获;同日,胡敬中在汉川市人民法院宿舍其家中被抓获。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胡敬中案,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判决,认定胡敬中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胡敬中不服,提出上诉。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胡敬中明知他人是犯罪人员而为其提供车辆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阻碍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开资料显示,胡敬中2016年4月2日被刑拘,当天被取保候审。此后两年间,胡敬中仍作为合议庭成员出现在了汉川法院发布的近百份裁判文书中。

  (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