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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独山县委原书记受审:曾给贫困县留下400多亿元债务

发稿时间:2019-12-05 15:39:01 作者:白皓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白皓)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12月4日深夜发布消息称,近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潘志立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志立利用担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独山县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擅自决定低价出让国有土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潘志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潘志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2018年10月,潘志立被立案审查,今年1月,潘志立被立案调查,今年7月,潘志立被贵州省纪委监委“双开”。

  贵州省纪委监委曾披露,为了政绩,潘志立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罔顾独山县每年财政收入不足10个亿的实际,盲目举债近2亿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筑”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潘志立被免职时,独山县债务高达400多亿元,绝大多数融资成本超过10%。

  潘志立曾是贵州省跨省引进的12名县委书记之一,2010年7月由江苏省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海安县城东镇党委书记调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