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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541项行政事项不再列入权力清单

发稿时间:2019-11-22 21:33:02 作者:胡一凡 田文生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重庆11月22日电(实习生 胡一凡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田文生)今天下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市积极推进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行政权力198项,并将541项可以由市场调节、公民自治的事项不再列入权力清单。

  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2015年,重庆市首次完成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建立市级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重庆市出台区县、乡镇行政权力通用参考目录,指导区县和乡镇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搭建起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清单体系。

  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姚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4月以来,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重庆市全面启动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经重庆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今年10月8日在重庆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公开目录公布并实施。

  陈姚表示,本次清理工作主要在“放”字上着力,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对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工作实际脱节的198项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取消,避免权力清单与权力运行两张皮;对541项可以由市场调节、公民自治的事项(如“对绿色旅游饭店质量等级的评定和复核”“对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确定和评估”等)不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厘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

  重庆市市政府办公厅职转处处长瞿强介绍, 行政权力放权之后,将努力推进行政方式向柔性转变,更多用行政指导、行政协商等非强制性手段履行法定职责,更好为群众、企业服务。同时对保留下来的行政权力的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四个标准”的要求,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标准化的清单体系,并把这些事项全部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运行起来,推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模式,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重庆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彭湃介绍,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国家、省、市、县要做到四级统一,没有对乡镇这一级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统一规范的具体的要求。重庆市主动将清理规范工作延伸到了乡镇一级,将行政权力统一规范到乡镇和街道,这是重庆的一个工作特色和亮点之一。

  随着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化,重庆市各乡镇街道在今年上半年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界定乡镇街道法定实施行政权力122项,重新明确了可委托乡镇街道实施事项82项,初步解决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后干什么的问题,也为进一步探索深化基层赋权工作奠定了基础。

  (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