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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侵害烈士荣誉公益诉讼被评为精品案例

发稿时间:2019-11-12 18:54:02 作者:李剑平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11月1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剑平)今天举行的长三角公益诉讼检察论坛上发布的杭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2018-2019)白皮书显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吴某某侵害烈士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讼诉两周年精品案例。

  2018年12月30日,李某某、吴某某在杭州市萧山烈士陵园身着仿纳粹德军制服拍照,李某某将照片上网发布,迅速传播扩散,其行为亵渎了萧山烈士陵园内246名烈士的英勇事迹和革命精神,对烈士荣誉造成了严重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30日发布诉前公告,4月4日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判令二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5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并当庭宣判。

  宣判后,二人均表示不上诉并愿意积极履行判决。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5月28日,李某某、吴某某在浙江日报刊登道歉信,消除因其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确立的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坚决捍卫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统计,2018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杭州市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5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414件、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9件。

  杭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实现了法律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雄烈士保护“五大”领域全覆盖;起诉案件实现了所有基层检察院全覆盖。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杭州市检察机关共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300余万元,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10余万元,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金565万余元,罚款25万余元;督促整治英雄烈士纪念设施26处。

  (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