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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季度将开展党政机关、国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

发稿时间:2019-09-22 01:25:27 作者:王亦君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2日电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经济发展与稳定大局的问题,全国各级法院要将以下几类案件作为重点突破领域,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今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好相关财产刑案件“打财断血”工作,与相关部门无缝对接,确保涉案款项及时执行到位,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是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开展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的专项执行,加大知识产权法院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综治考核、债务纳入预算等方法加大清理力度,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年底“清零”。

  三是加大职务犯罪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全面查控涉案财产,完善执行与减刑、假释工作衔接,及时将罚没财产执行到位上缴国库。

  四是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对涉民生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款,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五是加大对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尝试附条件拍卖、国企承接、第三方代建等资产处置方式,维护金融稳定。

  今年7月1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2019年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就加强执行难的综合治理等问题作出部署。

  刘贵祥表示,最高法将探索建立信用修复等机制,依申请撤销部分失信人的失信信息。

  刘贵祥介绍说,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法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国家正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强化对各个领域的监督,归集各类相关数据,可以提前发现并预防跨行业、跨区域风险。

  刘贵祥还提到,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进行平台对接和数据互通,推动将失信信息嵌入各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中,以实现信息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拦截。

  “在大数据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模式要勇于创新,积极推动破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融合。”刘贵祥表示。为此,最高法联合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多维度数据挖掘分析,建立信用模型,刻画当事人信用特征,以便精准采取执行措施。

  除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外,刘贵祥还提到要强化善意执行的文明理念,研究信用分级,探索信用修复等。

  刘贵祥表示,要坚持信用惩戒措施威慑惩戒和激励改正的双重功能,进一步细化信用惩戒措施分级,对失信行为情节轻微、对执行效果影响较小,且已经主动纠正的债务人,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由人民法院依申请撤销其失信信息。

  此外,还要实行精细化执行,个案执行措施要“量体裁衣”、因案施策,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对企业的再生造血功能,要尽可能采取对债务人影响较小的强制措施,适当考虑被执行人的生存发展。要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诚信意识,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刘贵祥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专门制定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规范文件,该文件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将于近期发布。(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