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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增加

发稿时间:2019-09-21 23:02:08 作者:邢婷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济南5月3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来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的统计显示,近年来,利用网络交友平台,在网上取得未成年人信任,接着在线下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增加明显。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山东高院新闻发布会上,山东高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韩芳丽介绍,2018年,山东全省法院判决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492起。其中,涉网络侵害的136件,占总数的27.6%。在全部的网络侵害案件中,通过“QQ”交友、群聊功能实施犯罪的69件,占50.7%,通过微信交友、摇一摇功能实施犯罪的49件,占36.1%。

  韩芳丽介绍,2018年,山东省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现以下新特点:未成年犯罪人数大幅下降,2018年,山东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1235人,比2017年下降26.1%;在校学生犯罪比例继续走低,2018年,山东省在校生犯罪人数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为12.6%,比2017年下降0.9个百分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加大,山东全省法院对拐卖儿童、强奸、猥亵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从严惩处。2018年,此类案件重刑率为29.7%,比普通刑事案件高出22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也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据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介绍,目前,山东省在群团组织、部队、高校、监狱共成立了966家法律援助工作站。2018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8万件,其中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761件,受援人总数10.8万余人,其中未成年人6145人,接受未成年人法律咨询近一万人次。

  据了解,山东省三级法院将继续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路径,不断加强完善少年审判特色机制,并凝聚各方力量,健全少年审判队伍。(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