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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岳宁被判死缓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昨上午,重庆市五中院依法对岳宁等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岳宁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容留吸毒罪,寻衅滋事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七项罪名,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自1998年以来,岳宁先后纠集张勇、曾令伟、李亚玲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岳宁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勇、曾令伟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贾克鸿、石砂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岳宁所承包的扬子江酒店热浪迪士高和美容美发厅、万豪酒店白宫夜总会、大世界酒店白金台会所、万豪酒店侨力俱乐部等娱乐场所为依托,采用公司化的管理模式,通过设置执行总监、总经理、推广经理、保安主管等职位对组织成员逐层进行管理,通过规定各职位的职责和分工使成员之间形成较为明确的层级制约关系,其组织结构严密,组织成员比较固定。该组织还通过制定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对成员进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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