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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叶挺后人起诉“暴走漫画”获法院立案

发稿时间:2018-05-24 17:20: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叶家后人与律师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相关事宜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24日电 昨天凌晨,叶挺将军后人、国内知名导演叶大鹰向中国青年网透露,决定正式对“暴走漫画”方面提起诉讼。据最新消息,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此已经立案受理。

  5月24日,叶挺将军后代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对“暴走漫画”主体公司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书,并提出三点诉求:要求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要求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国家级别的正式媒体上公开致歉;作为被侮辱的叶挺将军后代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

  诉讼代理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廉高波、冯振涛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暴走漫画”系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王尼玛”作为“暴走漫画”的主持人,其在“暴走漫画”中的行为是公司行为,故起诉对象是公司,而非个人。两名代理人同时表示,“从情理上来说,应该是暴走漫画的公司主动联系道歉”,但截至今天起诉,叶挺将军的后人尚未收到来自暴走漫画公司的任何信息。

  诉讼中为何有精神赔偿的诉求?代理人向记者表示,精神赔偿的目的不是为了赔偿而赔偿,主要是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希望给予侮辱烈士的行为进行警示,另一方面如果法院能够支持赔偿请求,原告方已经明确表示将会把赔偿用于烈士保护方面的公益活动。

  此前报道:

  5月23日凌晨,叶挺将军后人、国内知名导演叶大鹰向中国青年网透露,对“暴走漫画”发布含有戏谑侮辱叶挺烈士内容短视频的这一行为,叶挺将军家人已决定起诉。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5月8日,自媒体“暴走漫画”在若干知名平台发布了一段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其中包含以下台词:“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段话恶改自叶挺烈士的《囚歌》。5月16日,中国青年网披露了“暴走漫画”这一行为,引发社会极大关注。

  5月17日,北京市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安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联合约谈属地重点网站,责令网站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制网上歪曲、丑化、侮辱英烈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天开始,多个平台相继宣布全面封禁“暴走漫画”。

  期间,“暴走漫画”及“@王尼玛”多次公开辩解、致歉,并主动停更、下线旗下多款产品。

  5月19日,叶挺故乡、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有关部门发布公开声明,强烈谴责“暴走漫画”侮辱叶挺将军的行为。声明称,叶挺将军满门英烈,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毕生奋斗、英勇献身,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针对“暴走漫画”对叶挺将军等先烈的不敬言论和亵渎之举,表示极大愤慨!当天,叶挺将军之孙、著名导演叶大鹰向媒体表示,不接受“暴走漫画”的道歉。叶大鹰告诉中国青年网:尽管他们又是公开致歉,又是下线产品,但他们的行动是亡羊补牢、毫无诚意!

  叶大鹰说:“@王尼玛”的所谓道歉,更是在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甚至仍然用含有骂人脏字含义的网名,这是对所有英烈后代的羞辱,我们是无法接受的、不能答应的!

  叶大鹰表示:“我们的义愤是,第一,他用“王尼玛”这个娱乐的人物发道歉,我们感觉我们仍被娱乐;第二,我们想弄清楚,究竟是像‘王尼玛’道歉微博所说的是过去的视频,还是在5月1日后重新调整剪辑发布的视频。如果是重新调整剪辑发布的视频,那么是谁做的、是谁审发的?”

  5月23日凌晨,叶大鹰向中国青年网透露,对“暴走漫画”侮辱叶挺将军的行为,叶家已决定起诉,坚决用英烈保护法维护先烈名誉。叶大鹰说:我们不是为一个叶挺一个董存瑞打官司,而是为了所有革命英烈和他们的后代打这个官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高原